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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进行得很快,那个家族看到价格那么好,支付的还是大明银元。
又有里斯本市长亲自陪同,果断就签了契约。
陈于阶支付银元,张焘带人去查验房产。
陈于阶在市政厅签署契约时,一位公证人在场宣读条款并签字用印。
这是房屋产权法律生效的关键步骤。
另外按照《Foro契约》制度,使团还需要每年向王室支付象征性的一块银元租金。
因为这里的土地属于王室,以完全符合法律传统。
最后,精通大明人情世故的陈于阶,还赠予“中介”若昂市长一条玉带。
里斯本一直也有酬谢中介的“礼仪”,所以若昂市长欣然接受。
并快速进行了市政厅的税务档案更新。
注明该房产的纳税人已变更为“大明帝国使团”。
下午,《买卖契约》和《Foro契约》就已经送到了寓所。
这些是大明使团在这里享有永久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证明。
三天后,使团就搬进了收拾好的大使馆。
当天下午,一封用拉丁文和汉字双语书写的短笺,悄悄送至大明使馆。
短笺内容含蓄而直接:
“阁下慧眼如炬,希亚多区风物宜人。
今夜月明,特茹河上波光如您故国江南。
敝馆藏有波斯星图一卷,阁下若有雅兴,可于晚八时过府一观,或另有知音可叙。
——您在欧洲最友好的朋友,于尔班·德·迈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