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卷宗记录,发现疑点,依律提出复核之请。刑名之事,关乎人命律法,岂能因案小或时局艰难,便草率处之?《秦律》有云:‘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治谅而得人情为上。’今案卷记录与常理相悖,痕迹矛盾,证言存疑,若置之不理,岂非有违‘得人情’之本?纵使九十九案无误,倘有一案因我等疏忽而致冤抑或纵恶,便是失职!”
他目光灼灼,直视苻登:
“农知县君以军国大事为念,然正因大局为重,更需法令清明,吏治肃然。粮仓乃国本所系,若此案果真有诈,乃吏员监守自盗,继而纵火掩盖,则今日可烧三百石,明日安知不会祸及他处千石、万石?蛀虫不除,基石松动,于大局何益?农恳请县君,允我调阅长安县仓近年出入账目,并亲赴火场,再做勘验。若确系农多虑,查无实据,农愿一力承担延误之责!”
“你承担?”
苻登怒极反笑,手指几乎要点到慕容农鼻尖。
“慕容农!莫要以为陛下赏识,便可任性妄为!某再说一次,此案已结!无需再查!你可知那周茂何人?其妹乃左将军窦冲的爱妾!你无凭无据,仅靠些许不合常理的痕迹便要翻案,可知会得罪多少人?引发多少不必要的麻烦?这长安地界,水深得很,非是你读几本兵书战策、在太学辩赢几场便能参透的!”
他深吸一口气,强压怒火,语气转为冷硬:
“慕容五官掾,某以长安令身份,最后知会于你。此案,便依本县所报,以天灾定谳,即刻归档。你若执意妄为,休怪某将你蜗行牛步、滋扰地方之事,具本上奏!”
堂内气氛瞬间紧绷。几位曹吏头垂得更低,心中暗暗叫苦,这两位上官争执,他们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慕容农面色不变,然眼神却渐渐冷了下来。
他深知苻登此举,一是确实急于破案维稳,二来也是借此机会进一步彰显长安县的权威,挤压京兆尹本就式微的权责空间。
若依了他,此案即便告破,功劳是长安县衙的,若生枝节,责任却可能推诿过来。
苻登以势压人,甚至隐隐透出威胁之意,他深知若再坚持,不仅此案难查,自己这本就微妙的京兆尹属官之位,恐怕以后亦将更加艰难。
然则,看着卷宗上那些刺眼的矛盾之处,想到可能被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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