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而对于那些已经符合或基本符合生态养殖标准的养殖场,则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并落实相关的补贴扶持政策。这种“一户一策”、“一场一策”的精准化治理思路,有效避免了因“一刀切”式关停而可能引发的民生保障与产业发展的剧烈震荡,更重要的是,它从制度源头厘清了属地政府的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养殖企业的主体责任之间的边界。
然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快速完成整治任务、应对上级考核或追求短期政绩等考虑,采取了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做法。例如,有的地方明文规定,凡是存栏量在五百头以下的养殖场一律予以关停,既不对这些养殖场的实际排污状况进行科学评估,也不考虑关停后养殖户的生计转型与后续发展路径,更无视了当地环境的实际土壤承载力以及粪污经过处理后资源化利用的潜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