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何必大张旗鼓的穿着锦衣卫的飞鱼服招摇过市?
除非,他是必须穿着飞鱼服。
程煜想起,那人是未正二刻进的城,也就是现代时间下午两点半,而自己手下的刘十三和王木头看到他,却是已经到了酉初,也就是五点出头,而当时他还双手空空,什么都没买呢。
也正因如此,他为了购买那些东西,才耽误了出城的时间。
当然,无论有没有刘十三和王木头,他凭锦衣卫的身份都不可能出不了城。
城门关闭之后不得进出那是对普通人说的,官宦子弟尚且不在此列,遑论锦衣卫。进城或许还会让营兵犯嘀咕,毕竟万一出了差池谁也担待不起。可出城是真的无所谓,充其量也就是放跑了一个逃犯而已——这还得建立在那人成为逃犯的时间极短,守城的营兵不曾知晓的前提下。
两点半到五点,足足两个半小时,这个锦衣卫的小旗在塔城又做了些什么呢?
塔城就这么点儿大,根据刘十三和王木头的说法,那人是从北门进,也是从北门出的,那么即便他下午两点半,从北门进来之后,就这么走着到了最远的南门附近,取了锦衣卫的飞鱼服,换上之后,再回到塔城县中心来采买那些鞋袜和肉食,应当也用不了两个半小时这么久。以一个锦衣卫小旗的脚力,虽然在县城内不可能施展轻功那么惹人耳目,但若为赶路,健步如飞是没问题的,每小时走个十公里八公里路应当不在话下,两个半小时,都够他走二十多公里的了。而塔城北门到南门,还不足二十里地,也就是不到十公里,他又怎么用的掉这两个半小时?
所以,他进塔城,采买固然是一方面,而更主要的任务却是去见一个人。
或许,这身飞鱼服也是来自于那个人,除了可以从那人手里得到这身飞鱼服,那个小旗必然还有其他收获。
可这里头也依旧有疑点。
采买鞋袜和肉食等等,以及取得这身飞鱼服,毫无疑问都是那名小旗进城的目的。
当然,跟某人接头是更加重要的目的,这里边有什么其他事情,程煜现在自然一无所知,但必定事关机密,否则也不用这般藏头露尾的私下进行,只需要按部就班的到了城门口,亮明自己锦衣卫的身份,然后知会当地的旗所或者卫所,跟本地锦衣卫最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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