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李斯的意思是,作为上级,只需要提要求,督促下属就可以了,如果还不行,就加以重罚!自己什么也不要去做。他这么劝二世,结果二世先拿他打了个样:我对你做的很不满意,要严惩!冯去疾和冯劫都不愿意受罚,相继自杀;而李斯则抱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理念,甘愿被下狱受刑。这大约是二世二年七月间的事。
李斯决定下狱接受审判,是对自己的能力抱有信心。李斯是秦首席法律专家,对秦法的精通,无人可出其右,而且极有辩才。他有信心在法律的框架下辩清自己的清白。
但他没想到,二世派了赵高来主理此事。赵高对法律的精通,不在李斯之下;机敏善辩,也不亚于李斯。李斯和赵高,正是一对对手。
赵高没有直接审理李斯的案件,而是连续派出使者,到三川郡审查李由在周章、吴广攻打三川时的举措,希望从中找到突破口。李由可能是因为这一原因,愤然战死在雍丘,让赵高死无对证。
但他们都低估了赵高的能力。赵高不仅在廷审中彻底击溃了李斯,还在三川郡找到了李由与逆贼交通的证据。据说,赵高通过严刑逼供,让李斯承认了谋反;而且还耍弄一些小手腕,让李斯放弃了申诉的机会。这太低估了赵高的能力,也低估了李斯对朝堂的影响。像李斯这样的前朝老臣,执政数十年,政治势力必然是盘根错节,赵高想一手遮天,哪里办得到!必然是赵高找到了李斯行为不当之处,坐实了李氏父子交通叛贼的罪过,让所有大臣都无话可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