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能看到这里的,绝对是喜欢这本书的,所以我要跟大家说声抱歉!
对不起,对不起!(/低头//低头/)
我实在不想再继续写下去了,要写的话其实还可以写很多,但后面实在没什么看头,并且作者自己写得也没意思。
因为已经崩了,有些书友应该都知道,这本书自从宋艳群出场后,大纲就改了。
是的,因为女配当时一出场就有人猜她是卖的,很讨厌她。(事实就是这样,后面改了大纲就用美甲洗白了一下。)
那些消息我都看到了。
但是呢,原剧情里,她本来就是全文的一个终极大反派,被讨厌不是应该的吗?
她做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
弑父、病娇、堵、卖、把沈砚杀了躲成肉酱做成包子送给他的小弟们品尝、喜欢宋梨、强吻宋梨、逼陈远挑断自己脚筋、想把她变成男的、剪她头发、给她穿男生的衣服、把她送去泰国做手术、和社会混混待在一块……
其实那几张就有很多伏笔。
你们可以回去看看,好像有个叫“周峻杰”的被隔壁学校的混子揍了一顿,是因为当时宋梨看到宋艳群被沈砚欺负时,阻止沈砚的时候周峻杰准备动手扇耳光给宋梨。
这让宋艳群很不爽,所以就让隔壁校霸(是她“男朋友”)揍了周峻杰一顿,还引起了双方的大战。
宋艳群真的喜欢宋梨,包括她穿的那件淡蓝色裙子,自从宋梨随口说了她穿上很好看后,后面就一直指着淡蓝色系列的衣服穿。
但是她也是真的坏,原大纲后面就是沈砚、宋梨、陈远三个人一起对抗这个女魔头,最后死的死,残的残,疯的疯……
后面的剧情就不多说了,说了也没用(没写原大纲已经被我列为人生最后悔的事情之一,其实挺遗憾的。)
(如果有宝子不喜欢上面原大纲的剧情,也不要多想哈,希望不要因为这个被影响心情鸭~)
(我也不会把原大纲内容写成番外,或许以后会把这个“大礼包”送给我笔下另外的主角。)
这么写,我怕被喷得很惨(但可以写出自己想写的剧情,被骂也没关系),当时女配一出场就有人说这个要是她是卖的,就直接“弃书”,那天给我整怕了,我就不敢写。
再者,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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