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废腿,在地上疯狂打滚,发出杀猪般的惨嚎:
“腿!我的腿!断了!断了啊!”
“混蛋!你敢开枪?你他妈敢打我?”
“杀了他!给我杀了他!我要剐了他!哎哟卧槽……疼死我了!”
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城门口,瞬间死一般寂静。
那三四十号兵痞全傻了。
他们手里举着生锈的刀枪,看着跪在地上惨叫的老大,又看了看对面那个单手持枪、枪口还冒着青烟的黑大衣军官,一个个张大了嘴,愣是没一个人敢动。
这就……开火了?
连句场面话都不说,上来就开枪断腿?
这帮外乡人,比土匪还狠!
“上啊!都他妈愣着干什么!给我弄死他!”
刘麻子抱着那条废腿,疼得满脸冷汗,还在歇斯底里地嚎叫。
然而,并没有人动。
咔——嚓!
一声整齐得如同剁肉般的金属脆响,瞬间盖过了刘麻子的惨叫。
站在李虎臣身后的七名北洋士兵,同时跨前一步。
动作整齐划一,像是一排冰冷的机器。
七支曼利夏步枪瞬间平举,枪托死死抵在肩窝,明晃晃的三棱刺刀在寒风中划出一道死亡的弧线,直指那群兵痞的咽喉。
黑洞洞的枪口,泛着嗜血的幽光。
那一瞬间爆发出的杀气,让空气都仿佛降了几度。
刚刚还蠢蠢欲动、想要仗着人多势众冲上来的三十几个兵痞,像是被施了定身法,脚底板像是生了根,硬是没迈出去半步。
有人刚举起手里的片刀,看见对面那森冷的刺刀,手一哆嗦,刀差点砸在自己脚面上。
那两个端着老套筒的亲信,更是下意识地把枪口往下压了压,生怕哪个动作大了,招来一颗子弹。
这帮人虽然混蛋,但眼不瞎。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对面这几个人,那是真正见过血、杀过人的正规军。那枪端的四平八稳,一看就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跟这帮人硬碰硬?
那不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吗?
兵痞们互相交换着眼神,眼里的凶光迅速退去,一个个畏首畏尾。
这里是黑水城,是他们的地盘没错。
这帮外乡人敢打刘爷,肯定走不出这地界,回头马统领带着大队人马一来,这帮人就得成肉泥。
场子迟早能找回来。
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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