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在下方记录席就座。
沈佳穿着一身米白色职业装,坐在原告席一侧,身后站着两名西装革履的律师。她看见顾绫舒走进来的时候,嘴角微微一扯,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顾绫舒在被告席落座,把文件袋放在桌面上,拉开拉链,取出准备好的材料,一沓一沓码放整齐。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关于沈佳申请撤销陆渊与顾绫舒离婚协议一案,听证会现在开始。首先请申请人一方陈述申请理由。”
沈佳身旁的首席律师站起身,翻开文件夹,用抑扬顿挫的语调开始陈述:“审判长,我方当事人沈佳女士作为恒泰集团高管,发现陆渊先生与顾绫舒女士所签署的离婚协议当中,涉及百分之五恒泰集团股份的分割。该部分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方案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且陆渊先生近期多次通过个人决策影响集团资产处置,我方有理由怀疑这份离婚协议是通过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间接损害恒泰集团全体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我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离婚协议草案。”
律师说完,将一沓所谓的“证据”材料递交到书记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