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台,三人一大早起来就穿着运动服去爬海边的台阶——这算是有氛围吗?
南时说不出来,只觉得爬下来腿都在发抖,中午饭是江砚端上房间的,三人草草地吃完了午饭,运动过量的南时说什么都不肯再出门。
三人只好就这样在酒店躺了一下午,到了晚上8:23,苏晴说什么都要去那个叫遇见的酒吧——说是林至斯发了个在酒吧潇洒的朋友圈。
南时:今日运动量已达标.JPG
最终还是去了。
“走走走,都去!”苏漫一手拽起南时,一手指向江砚,“你们两个别想偷懒,我一个人去多没意思。”
南时被她从沙发上拽起来,趿拉着的拖鞋差点飞出去,一边稳住身形一边嘟囔:“你去会你的初恋男友,拉上我们算什么……”
“挡箭牌!懂不懂?”苏漫理直气壮,“我一个人去显得多刻意,带上你们就是朋友聚会。”
南时看向江砚。
他也看着她,没说话,但意思很明确——你去我就去。
最终,南时还是没有抵过苏漫。
***
遇见面朝大海,门面不大,霓虹灯牌亮着歪歪扭扭的“MEET”,门口挂着的蓝色串灯在夜风里轻轻摇晃。
灯光昏黄暧昧,沙发卡座是深棕色的皮革,吧台的酒柜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酒瓶,背景音乐放着低沉的爵士乐,萨克斯声慵懒地流淌。
角落里,林至斯一个人坐在卡座,面前放着一杯琥珀色的威士忌,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和腕上的手表。
苏漫的眼睛亮了。
“那边那边,”她压低声音,推着南时往那个方向走,“你们陪我坐过去。”
南时被她推着走了两步,回头看了一眼江砚,也就这样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还是凉的。
指节分明,骨感分明,冷白色的皮肤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她的指尖搭在他手背上,能清晰感受到皮肤下细微的脉络起伏。
江砚的呼吸顿了一下。
他低头,看了一眼那只覆在自己手背上的手——她的手指比他短一截,指腹带着常年握笔留下的薄茧,温度比他高出许多。
男人就那样任由她牵着,像一只被主人牵住项圈的大型犬,乖顺地、沉默地跟着她走。
南时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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