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的落地灯亮着,暖黄色的光落在她身上,将她整个人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像一幅画。
他见过的最明亮的、最温暖的、最想珍藏的画。
江砚的脚步顿了一下。
心跳在这一刻变得又重又慢,每一下都在用尽全力,把血液泵到四肢百骸。
江砚的手克制不住地发抖——由里而外涌出的、压不住的、快要把他整个人吞没的滚烫情绪是那样的剧烈。
他喜欢她。
他喜欢南时。
这个念头在来的路上已经翻滚了千百遍,可此刻真正看见她的那一刻,这个念头才真正落到了实处——一颗种子终于扎进了泥土,根系疯狂地往下钻。
——这是事实。更是本能。
他走过去。
马丁靴几乎没有发出声响。可南时还是像感觉到了什么,忽然抬起头,目光直直地撞进他的眼睛里。
那双浅褐色的眸子亮了一下,“江江!”
南时站起来,把手机揣进口袋,快步朝他走过来。
针织开衫随着她的动作轻轻飘动,牛仔裤包裹着纤细的腿型,裤脚卷起一截,露出一截白皙的脚踝和帆布鞋的鞋面。
她在他面前站定,仰起头看他。
这个距离,江砚能看清南时睫毛的弧度,脸颊上被暖气蒸出的薄粉,也能闻到她身上那股熟悉的、甜丝丝的橙子味。
“你怎么突然来H城了?”她歪着头,眼睛弯成月牙。
南时的声音太好听了。
软软的,带着一点糯糯的尾调,江砚觉得自己的耳朵都在发烫,他垂下眼,双目相对。
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来的路上想的那些开场白,每一种都觉得不够好,每一种在这一刻都显得苍白、单薄。
“我想你了。”他说。
没有铺垫,没有修饰,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和解释。
就是这四个字。
我想你了。
直白、笨拙、甚至有些不合时宜。
可他只能说出这一句。
因为这是真的。
因为这是他一晚没睡、亢奋地跨越几百公里、攥着一把鹅黄色的小太阳伞站这里的唯一原因。
南时愣了一瞬。
江砚站在酒店的大灯下,头顶的灯光落下来,在他身上投下一片光影。
黑色的棒球帽摘了,头发有些乱,几缕垂在额前,被雨水打湿了,贴着头皮。黑色的卫衣肩膀上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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