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看,谁都没说话,点燃了香烟。
“一会儿,你们回来,割点麦子。
晚上我们烧麦子吃。”
王志军听到以后眼睛亮了,作为地地道道的东北孩子,他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烧小麦。
小麦快要成熟的时候,黄绿相间,拔下来以后,放在火堆上烧,上面的那层麦芒没了,只剩下光秃秃的麦穗,放在手心搓一下,外面焦糊的东西就会脱落,用嘴吹一下,黑色的灰飞出去,剩下的就是颗颗饱满的,带着绿色光泽的,散发着浓郁香味的麦子,
放在嘴里,嚼一口,那种味道不是用文字来形容的。
李学军活了两辈子,吃这种烧麦子的次数不是太多。
却记忆深刻。
第一次是流浪到黑省,饿的不行,遇见了一个放牛的小媳妇,刚才他回忆了一下,就是草铺屯儿那个叫王秀英的小寡妇。
美人美食是他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东西。
刚才在草铺屯儿第一次见面,之所以没认出来是有些恍惚,不敢确认。
第二次吃这东西,是他在黑省采石场干苦力,郑向阳过来看他。他没有好东西招待他,烧了这个东西。
今天,是重生,他这才迫不及待的就要尝尝烧小麦的味道。
旁边的叶南乔,宫冬雪他们几个都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东西,叽叽喳喳的问:“那是啥东西,好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