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合适的区域作为未来的“月琉互市”。
“此处,临近官道,设交易区,内分大宗货物、零散商货、牲口市、茶马市等子区,摊位、店铺、货栈编号管理,道路务必宽阔,便于车马通行。”
“此地背风干燥,地势稍高,为仓储区,需建防火、防潮、防盗的官仓与民仓,设专人看管,凭票存取货物。”
“互市四角及中心,设立监管署、官牙行、纠纷调解所、银钱兑换处,此为监管区,务必醒目,确保交易有序,纠纷有处可诉。”
这套清晰的功能分区规划,让习惯了杂乱无章的传统集市的琉音官员和商贾,耳目一新,纷纷点头称是。
接着,便是定好规矩。她主持拟定了《互市通商规约》,首条便明确交易物品范围:“凡兵器、铁器、硫磺、硝石等军用敏感之物,严禁入市交易,违者重罚;米麦、布匹、盐茶、药材、皮毛、器皿等生活必需与特色商品,悉听流通,官府予以保护。”
定价,可设官定参考价,由双方官员依据历年行情、货物成色,每季议定一次。但实际交易,许商贾在参考价基础上,随行就市,自由议价,官府不加干预,只负责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结算,鼓励使用金银,亦可用双方认可的实物折价。可设官办银号,发行定额交易银票,便于大宗结算,减少现银搬运风险。
有了规则,更需有力的执行与保障。
赵延玉提议设立“官牙人”制度,从双方德高望重、熟悉商情之人中遴选,负责评估货物等级、核验商品真伪、主持交易流程,并从中收取合理牙税。如此,可减少欺诈,保障公平。
纠纷仲裁则设立“合议堂”,由双方官府各遣一名官员、两名商户代表及一名乡贤共同组成,凡交易中出现的欺诈、强买强卖、毁约等纠纷,皆由合议堂公正裁决,轻者驱逐出市,永不得准入,重者则移交双方律法处置,以儆效尤。
考虑到中原与琉音各族语言不通、习俗各异,赵延玉特意组织编印《琉音互市双语通要》,收录常用交易词汇,礼仪规范,禁忌习俗,发放给入市商户与官吏,在监管区常设调解点,及时化解小摩擦。
还计划定期举办活动,比如赛马、摔跤、商品博览会,乃至在双方节庆时,互市也举办些庆祝,让商贾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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