疙瘩。
这事,必须得早做打算。
他目光下移,落在了第三条情报上。
蜂蜜!
还是至少十斤!
在这缺衣少食,连盐都贵得要命的年头,蜂蜜可是真正的金贵东西!
不仅能吃,还能换钱,甚至能当药用!
一想到烤得滋滋冒油的狍子肉上,刷上一层金黄透亮的蜂蜜……
李牧的喉结忍不住滚动了一下,口水差点流出来。
干了!
这蜂蜜必须搞到手!
至于村里的麻烦,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想要活下去,还活得好,就不能怕事!
李牧轻手轻脚地爬起来,走出屋子。
刚出来,就闻到一阵浓郁的肉香味。
也不知道是嫂嫂的手艺好还是的确饿的狠了,那香味霸道得不像话,丝丝缕缕地钻进鼻孔,像一只无形的小手,挠得他胃里直痒痒。
李牧顾不上洗漱,第一时间往厨房走去。
他刚走到厨房,就看见嫂嫂将一碗热气腾腾的肉粥从锅里盛出来。
粥熬得极好,米粒开花,肉末滚在其中,上面还飘着一层诱人的油花。
“叔叔,快趁热吃。”陈慧娴柔声说着,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
院子里,李大有也拄着拐杖,坐在门槛上,眼巴巴地瞅着。
李牧有点懵,“爹,嫂嫂,你们怎么不吃?”
李大有把旱烟杆在鞋底上磕了磕,闷声闷气地开了口,“以前,这个家是我撑着,我打猎,我换粮,所以第一口饭得我先吃,保证我有力气。”
他抬起头,浑浊的眼睛里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劲儿。
“现在,你才是这个家的顶梁柱。”
“你得先吃,吃饱了,才有力气去山里拼命,护着我们这一老一小。”
“这是规矩!”
李牧心里一震。
他明白了。
这不仅仅是一碗粥,这是一种责任的交接。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最朴素的生存法则,就是把所有资源都倾斜给家里最强的劳动力。
现在老爹这是把一家之主的身份交给李牧了。
想明白这点,他没再推辞,端起碗,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温热的肉粥滑进胃里,驱散了清晨的最后一丝寒意,也填满了那颗因为穿越而来始终悬着的心。
只要家里的日子能好起来,这种规矩,迟早会成为过去式。
几口热粥下肚,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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