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你演那是幕僚,但这一出戏里,还得有个角儿。”
陈墨看着她。
此时的沈清芷,虽然穿着破棉袄,脸上还带着灰,但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气场已经变了。
那是混迹于十里洋场、周旋于各色权贵之间的交际花的眼神。
流转间,全是算计,全是风情,却又藏着致命的毒。
“你要扮什么?”陈墨问。
“庞学礼新纳的‘姨太太’?或者是从北平逃难来的落魄格格?”沈清芷收起胭脂盒,眼神流转。
“只要能进那个冷库,只要能接近高桥由美子,我是谁都行。”
她走近一步,替陈墨整理了一下那件并不合身的伪军军装领口。
“论打仗,我不行。论火药设计,我不如苏青。但论骗人,论在魔鬼的眼皮子底下跳舞,这三官庙上下几千号人,没人比我更专业。”
“而且……”
沈清芷的声音低了下去。
“如果没有一个足够分量的‘诱饵’,去分散高桥由美子的注意力,你和金凤根本进不去那个核心区。”
陈墨沉默了。
他知道沈清芷说的是对的。
潜入作战,除了硬实力的突击,更需要软实力的伪装。
庞学礼的队伍里,混进几十个生面孔容易。
但要混进保定城防的核心圈,必须要有一个能镇得住场面、能应付各种盘查的“体面人”。
“你想好了?”陈墨看着她的眼睛,“这一去,九死一生,而且庞学礼可能会随时反水。”
“呵呵。”沈清芷自嘲地笑了笑。
“从我踏进军统大门的那天起,我就没想过能干干净净地活着。能在死之前,用这身皮囊再为抗战做点事,值了。”
她伸出手,那只手纤细,却布满了老茧和冻疮。
“带上我。我是你的眼睛,也是你的舌头。必要的时候……”
沈清芷的眼神变得冷厉如刀。
“我还是那颗藏在袖子里的毒药。”
陈墨深吸了一口气,握住了她的手。
那只手很凉,但很稳。
“好。”陈墨点头,“那就一起去。去给高桥由美子,唱完这最后的一出《霸王别姬》。”
沈清芷笑了。
这次是真心的笑,眼角的细纹舒展开来,仿佛那漫天的风雪都成了陪衬。
“不唱《霸王别姬》。”
她转过身,看向保定方向,那双涂了残红的嘴唇微微开启,轻声哼了一句戏词。
不是凄婉的离歌,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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