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陵的秋风尚未散尽,紫禁城的素白已渐渐被日常的玄朱之色取代。
新帝朱常澍在完成大行皇帝奉安大典后,正式还宫理政。
朝野上下,经历了一场浩大的国丧与新君登基的震动后,许多人暗自吁了一口气,以为新朝肇始,总该有几年“君臣相得”的缓和期。
然而,他们很快便发现自己错得离谱。
他们似乎忘了,御座上这位五旬的天子,并非初出茅庐的年轻储君。
他是做了四十多年太子、在烈祖章皇帝晚年更实际协理政务多年的“副君”。
一场大病磨去了他部分外显的锋芒,却未曾消蚀他浸淫帝国最高权力核心数十载所积累的威望、城府与决断力。
更鲜有人忆起,早年的太子朱常澍,在父亲尚值壮年、自己地位稳固时,也曾多次展现出敏锐的政治眼光与果敢的处事手腕,其刚毅果决处,颇有乃父之风,只是后来因健康之故,锋芒稍敛。
如今,龙椅已正,大权在握,父皇临终“勿负朕望”的嘱托言犹在耳,那沉潜数年的雷霆心性,便如同蛰伏已久的火山,轰然喷发。
永和元年,第一道震动朝野的诏书便与“宽仁”背道而驰。
皇帝下旨,命礼部、都察院重新刊印洪武朝的大诰,颁发至各州县衙门及官学,令官吏、生员乃至里甲耆老“时常诵读,警醒于心”。
这还不够,他更谕令刑部、大理寺,日后审理官员贪渎、害民重案,须“参酌《大诰》严刑峻法之意”。
“除恶务尽,以儆效尤”。
《大诰》的重现,像一柄寒光凛冽的旧剑,悬在了所有官员的头顶,其象征意义令人不寒而栗。
新帝的吏治之剑,恐怕比先帝晚年更加锋锐无情。
果然,接下来的事实印证了所有人的不安。
烈祖章皇帝晚年整肃,虽然严厉,但处置上仍有流放、革职、抄家等多种选择,尤其对于非首恶、牵连不深者,往往留有余地。
但永和朝对此类案件的判决,骤然严苛。
杨涟领导下的刑部、都察院,秉承上意,雷厉风行。
凡查实贪墨官帑、勒索百姓致人死伤、或玩忽职守酿成大祸者,判决几乎清一色地指向最严厉的刑罚。
斩立决、绞立决。
昔日常见的“流放三千里”、“戍边”等判决大幅减少。
永和二年初,浙江一名知府因侵占修河款导致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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