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此外还要默写《圣谕广训》百余字。正场通过的人较多,之后进入初复。初复通过的人数比正场减少,依次递减。到连复时,剩下的考生就不多了。每场考试之后都要发榜,称为“发案”。
前三场或四场榜文把考生的姓名编号写成圆形,人们称之为“圆案”,俗称“圈”或“团”。
取在50名以内的为第一圈,圈分内外两层,外圈30名,内圈20名;有时不分内外,把50名排为一个大圈。圆圈中用红笔写一个“中”字,这个“中”字的一竖还要写成上长下短,好像“贵”字的上部,取“吉祥”之意。
第一名称为:“县案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