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吧!」程胜点点头。
随后,两人一起坐车来到了洛杉矶市里。
白天的洛杉矶繁华无比,但夜幕降临后,这里又变成了罪恶之城。
随著最近两年经济下行以及通胀的影响,洛杉矶的流浪汉数量已经达到了6万人。
到了夜晚,洛杉矶的街头随处可见席地而睡的流浪汉。
深夜10点后,一个人在洛杉矶的街道上停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当然,那种流浪汉集中的地方,程胜可不敢带著范双冰去。
他和范双冰所要去的地方,是洛杉矶奢侈品集中的地方,这里虽然不说十分安全,但起码不会有危险。
毕竟能在这种地方开店的,背景都不简单,一般的人可不敢在这里搞事,而且警察也会时不时过来巡逻。
下车后,程胜两人先是去了珠宝店。
看著珠宝店内闪耀著光芒的各种各样珠宝,程胜心中暗暗震惊,也终于明白为什么电影里劫匪那么喜欢抢劫珠宝店。
就这摆著的珠宝,抢到后足够让任何人一生衣食无忧了。
为了给曾莉她们挑选喜欢的礼物,程胜小心地选择,可挑来挑去总感觉缺点什么,也不知道曾莉是否喜欢。
「程导,你是在给曾莉老师挑选礼物吗?」
跟著程胜的范双冰,看到程胜犹豫的样子,笑著问道。
「嗯。」程胜点点头,忽然想到了什么,看向范双冰道:「范小姐,你是女人,不知道女人喜欢哪款珠宝首饰?」
既然他自己挑选不出来,那么作为女人的范双冰也许有可能,只要她看中的,曾莉应该也会喜欢。
对于范双冰的时尚眼光,程胜还是比较相信的。
范双冰明白程胜的意思,她眼底闪过一丝嫉妒,但很快就掩饰了过去,随后笑眯眯地帮程胜挑选好看和时尚的珠宝首饰。
首先,范双冰看中了一款脚链,但看完之后,又摇头放下。
之后,又让店员拿了好几款珠宝首饰,使用了下,也不是很满意。
程胜全程没有说话,而是陪著范双冰挑选珠宝首饰,见她如此挑剔,心中很是满意。
他需要的就是挑出最好的珠宝首饰。
时间过去了半小时,范双冰终于挑选出一对耳环、一条手链、还有三条蓝宝石项链,对著程胜道:「程导,这些都是我认为最好看的,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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