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用公款添买,就是违反制度。另外,官员调任或退休时,所有家具杂用,都要按清单归还。
《萍洲可谈》述,王安石从出判江宁府任上自请退休,夫人吴氏把官舍里一张躺习惯的藤床带回了家。未几,“郡吏来索,左右莫敢言”,只好悄悄地向老爷汇报。王安石知道吴夫人“好洁成癖”,自己则以邋遢与她“每不相合”,于是“跣足登床,偃卧良久。吴(夫人)望见,即命送还”。由此可知,官员搬出公房时不得带走任何公家用品,也是历代的规矩,即使贵为宰相,亦不得违反。
因为缺少专项的建筑和维修基金,又无完备的物业管理(在京都由各部司务厅兼管,在州县由工房兼管),所以在多数时态下,机关住房的条件包括有关生活设备,都很差,通常总要隔许多年才能大修一回。
大文豪苏轼和弟弟苏辙一家从蜗居到房奴的买房经历,最能反映当时官员们住房的窘状。
苏东坡一辈子买了几套房子,但是没有一套是在首都开封买的。后来他儿子在开封结婚,没有新房,老苏很着急,借了一个朋友的房子,才算把喜事办了。
而他弟弟苏辙,在眉山老家旧宅里住了18年,嘉元年进京。等到他和苏轼考中进士,爸爸苏洵也做了十来年的官,在京城却没能置上房子,任由兄弟俩借住公署。后来苏辙、苏轼的妻子和孩子也来到京城,加上丫环保姆,一家老小几十口,公署里住不下,苏洵才去租了一处宅院。
嘉元五年,苏洵带苏辙移居河南杞县,也是租的房子;第二年,苏洵带苏辙回京闲居,还是租的房子;直到苏洵病故,除了眉山老宅,没有给儿孙留下一处房产、一块土地。
父亲过世后,苏辙守孝3年。再到京城做官,已经31岁,该自立门户了。然而他的运气似乎不大好,熙宁元年单位分房,他在家守孝,没赶上;熙宁三年皇帝赐宅,他去了河南淮阳抓教育,还是没赶上。眼瞅着朋友李遵度在洛阳买地建别墅,王巩在扬州扩建住宅,苏辙心里难过,在诗中感慨道:“恨无二顷田,伴公老蓬莱。”
苏辙下放南京时,王安石也在南京并早已置地买房。苏辙见了,免不了再次感慨一番———此时苏辙已经56岁。元符三年,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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