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意,当行之!”
朱载坖将宋纁的奏疏明发朝廷予以讨论,商量恢复回避制度的问题,宋纁的这一份奏疏可谓当即在朝廷之中激起了千层浪,大明的回避制度还是相对比较完善的,朝廷制定回避制度的直接目的是防范官员利用亲属及相关便利条件结党营私和徇私枉法。其主要包括亲族回避、地区回避、职务回避。
但是像大明初年那样实施南北更调,很多官员们已经不习惯了,不少人援引嘉靖时期的吏部规定:“在外知府、知州、知县与凡方面有司等官升选,俱合注于原籍相近地方。广西、云贵有司尤宜查照弘治以前事例,只于本省人员内升选,庶免其水土不服,且得到任便宜,不致地方旷官日久。”认为只用回避本省即可,南北更调,太过于麻烦了。
同时一些官员还指出了在官员回避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官吏之间的矛盾,官与吏虽然分属两个系统,但是他们二者之间也存在相互利用的关系,官既能夺吏之产,定吏之罪,与此同时吏也能掌握着官的隐私,并有能力在分赃不均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下伺机报复。这就意味着,地方避籍主官与当地胥吏之间存在着诸多局限性关系,主官可以依托权势欺凌手下胥吏,胥吏也可利用自己优势操纵主官,官吏之间的矛盾和勾结,始终是朝廷地方官府的一大问题。
对于现在的大明地方官府来说,由于朱载坖即位以来,增加地方正印的权力,防止出现官弱吏强的局面,在朝廷的支持之下,正印官的权力得以增加,同时对于吏员制度予以改革,在朝廷的种种措施之下,现在官员们权力得以增加,但是新的弊端又出现了,就是官员欺凌吏员的事情频发。
因为现在官场之上对于这些吏员其实是看不起的,就如同现在官员说的:“人有恒言,遇吏如役,竖房固堤,犹恐或窬。”对于这些吏员,官员们是看不起的,官员往往将胥吏等当作奴仆来对待,并且要时刻加以提防,不给他们留下任何可钻的漏洞。因此现在大明的胥吏的政治地位十分低下,“时以狗吏呼之,贱之也。”虽然可以参加吏员考选,但是官员们根本不把这些吏员当人看。
而且由于地方正印的权力极重,地方正印对他们责罚打骂是寻常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