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跑到朱元璋面前说“我能救大明”,十有八九会被当成奸细或者疯子,直接拖出去剥皮。
朱元璋多疑到了病态的程度,这不是一个可以讲道理的对象。
但朱标不一样。
太子朱标,仁厚、好学、有主见,是朱元璋精心培养的接班人。满朝文武都服他,连常遇春、徐达这些骄兵悍将的后人都以太子马首是瞻。更关键的是,朱标有一样朱元璋没有的东西——耐心。
他愿意听人把话说完。
林远在街边的茶摊上花了两文钱,跟摊主搭话,三句两句就套出了关键信息。
洪武十二年,秋。
太子朱标正在东宫理政,朱元璋前几日才下旨让太子参与更多政务。胡惟庸还没倒台,但朝堂上的气氛已经开始微妙。
时间刚刚好。
胡惟庸案爆发在洪武十三年正月,距离现在不到半年。这半年是一个窗口期——朱元璋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丞相身上,太子的自主空间反而最大。
林远用了三天时间做准备。
他在城南找了个代写书信的老秀才,花光了身上所有铜钱,换来一张上好的宣纸和半个时辰的桌案使用权。
老秀才看他铺开纸就写,写的还是蝇头小楷,字迹工整得不输举人,忍不住多瞧了几眼。
“写的什么?”
林远没抬头。
“拜帖。”
“拜谁的帖?”
“太子殿下。”
老秀才当他是疯子,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林远也不在意。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纸面上,每一个字都经过反复推敲。不能太谦卑,谦卑了会被当成普通的上书百姓,直接打发走。不能太狂妄,狂妄了还没递进去就会被侍卫拿下。
得刚好踩在那条线上——让人觉得这个人要么是疯子,要么真有东西。而验证的成本又足够低,低到太子愿意赌一把。
他写了十二个字。
“大明有亡国之危,草民能救之。”
然后在下面又写了一行。
“如有虚言,愿剥皮塞草,请诛十族。”
笔落下最后一划的时候,林远的手是稳的。
剥皮塞草是朱元璋最爱用的刑罚,写这四个字等于在用朱元璋的规矩来自证诚意。诛十族——历史上方孝孺被诛十族是建文四年的事,现在还没人提过这个概念。
一个人拿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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