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妄:“成交。”第二天她醒来,发现共享地图备注被改了:——每人每月拥有一次凌晨吃面的提案权。——对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沈枝意盯着看半天。周妄比她还会把胡闹写成正式规则。她截了图,放进“以后”。那天下午,她路过厨房,忽然问:“如果以后我们不住这附近了,这家面馆怎么办?”周妄:“想吃就回来。”“很远呢?”“找新的。”“新的不一样。”“那就记得旧的。”
沈枝意看他:“你怎么每次都能说得这么简单?”“本来就不复杂。”她想了想,确实。所谓“家附近那家凌晨能吃的面”,不是因为那家店本身必须陪他们一辈子。只是现在,这里有。他们一起去过。就够了。晚上,林悠悠看到共享地图截图,发来一句:【你们现在连吃面都要立制度?】沈枝意:【不是制度,是提案权。】【有区别?】【有。】【哪里?】沈枝意想了半天。【提案权听起来比较高级。】林悠悠发来一串省略号。周妄在旁边看见:“你说服她了吗?”“没有。”“那怎么办?”
“拉黑。”“明天还会拉回来。”“你怎么知道?”“经验。”沈枝意笑着把手机放远。睡前十分钟开始。周妄忽然问:“这个月你的提案权用了?”“昨晚算吗?”“算。”“那你的还在。”“嗯。”“你准备什么时候用?”“不知道。”“你不会故意留到月底吧?”“可能。”“那如果月底我不饿?”“提案可以拒绝一次?”“规则没写。”“那明天补。”沈枝意立刻:“不补。”两个人又争起来。最后谁也没把规则真的写进家庭公约。因为他们都知道,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那么严肃。想吃就去。
不想去就睡。哪怕所谓提案权最后一次都没用,也没关系。重要的是,凌晨一点十七分她坐起来说“我想吃面”的时候,有人问的是“换衣服吗”,不是“你怎么这么麻烦”。几天以后,周妄真的用了自己的那次“凌晨吃面提案权”。时间没有凌晨一点那么夸张。十一点四十。沈枝意已经洗完澡,准备钻被子。周妄忽然问:“饿吗?”“不饿。”“我有点。”她立刻坐直。“你要用提案权?”“嗯。”“现在?”“还没到十二点,不算凌晨。”“那不消耗提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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