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兰把信封放在桌上。
火漆碎了一小块掉在桌面上,红色的碎屑衬着木纹。
叶时初伸手拿过来,翻了一下,信封背面用圆珠笔写着一行字:建国,1997。
“这个信封是他自己封的?”
沈秀兰在对面坐下来,两只手交叠放在膝盖上:“搬家那年我收拾柜子找到的,一直没拆。”
“为什么没拆?”
“他在世的时候说过,这个信封里的东西不到万不得已别动。”沈秀兰嗓子有点哑,“我当时问他什么算万不得已,他没回答。”
叶时初用指甲把剩余的火漆拨掉,打开信封口。
里面有三样东西:叶建国的身份证、一张工商银行的保险柜业务凭证、还有一张折叠的白纸。
身份证是旧版的,照片上的男人国字脸,眉毛浓,嘴唇抿着,眼睛直对镜头。
叶时初把保险柜凭证展开。
凭证上印着“中国工商银行保管箱业务租用合约”,租用人叶建国,网点名称是分理处的名字,保管箱编号B-0073,起租日期1997年10月15日,租期五年。
“九七年十月。”叶时初把凭证递给陆战野。
陆战野接过去看了一眼:“到期日2002年10月。他出事是哪年?”
“2001年。”沈秀兰的声音很轻。
“到期之前出的事。”叶时初把那张折叠的白纸打开。
白纸上只写了一句话,钢笔字,笔画稳,不像日记里写得那么赶:时初长大后,带她去取。
叶时初的手按在纸上没动。
沈秀兰探过身看了一眼那句话,嘴动了动,没出声。
陆战野不再看那张纸,走到窗边往楼下扫了一眼。
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
叶时初把白纸重新折好放回信封,拿起凭证又看了一遍:“租期五年,2002年到期。他没续费,银行会怎么处理?”
“一般先通知租用人,联系不上就冻结。”陆战野转回来,“超过一定期限后银行有权开箱清理,但实际操作中很多网点嫌麻烦,长期封存不动的柜子就搁着。”
“二十多年了。”叶时初把凭证收进信封,“明天去一趟。”
“你拿着凭证和他的身份证,银行不一定认。”陆战野说,“到期未续费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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