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砚没有等对方说完。“被告方质疑协议真实性,但被告方提交的用于管辖权异议的那份‘另一版本’协议已经被鉴定为后期补写,不具证据效力。被告方现在又回头质疑我方协议原件的真实性——这是在证据体系无法对抗的情况下,转向技术性拖延。”
法官敲了一下槌。“请双方围绕证据核心进行陈述,避免程序性争论。”他转向秦砚,“原告方,请出示代持协议原件。”
秦砚拿起那份协议,经由法警递交给法官。法官接过之后翻开了第一页,阅读了协议的条款部分,翻到最后一页看了签名栏里沈秀兰的笔迹和指印,然后又翻回第一页看了一遍日期。
“原告方,请传唤第一位证人。”
秦砚点了点头。“传唤证人顾清。”
顾清从证人等候室走进法庭的时候,步伐不快不慢,白衬衫领子翻得整齐,外套搭在手臂上。她在证人席落座,手放在证人席的桌面上,五指摊开,像是在提前做好握住什么东西的准备。
秦砚走到她面前。“顾女士,请你陈述你与沈秀兰的关系,以及你作为代持协议见证人的经过。”
顾清的声音在法庭里响起,比平时说话的时候稍微低一点,但每一个字都像被单独拎出来摆正了才放出去。“我和沈秀兰认识超过三十年。一九九八年七月,沈秀兰在海城一栋写字楼的会议室里签了一份股权代持协议,我是当时的在场见证人。协议签订当天,陆远山也在场。沈秀兰签完字之后,陆远山把协议收进了他自己的公文袋里。”
“你确认你看到的是沈秀兰本人签字?”
“我确认。她签字之前看了两遍协议内容,翻到了终止条款那一页,问了一句为什么要加这一条。陆远山说是格式条款。沈秀兰没有再问,签了字。”
陆远山的律师站起来。“见证人与原告方代理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其证词可能存在倾向性。顾清女士是陆战野的母亲,而陆战野与原告叶时初之间存在密切关系,顾清作为证人的中立性存疑。”
秦砚转向法官。“法官,见证人的中立性不取决于她与旁人的关系,而取决于她是否亲眼目睹了协议签订的过程。顾清女士的证词核心是她本人当时在场、亲眼所见、亲耳所听。至于她和旁人的关系——与本案事实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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