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堆在田埂上,土垄打得笔直。
西边的灌木丛砍了,根刨出来晒在路边,等干了当柴烧。
后山又开出一片梯田,石头垒的田埂,一层一层往上摞,种满了草药,大棚又搭了两个,木头架子,塑料薄膜,风一吹呼呼响。
日子一天一天过,地一天一天宽,房子一天一天多,粮食一天一天满。
没有人停下来,白天各自干自己的活计,晚上了就在空地里闲聊打趣,听着广播里几个大妈劈叉劈得怀疑人生的魔性之音。
温叙每天早出晚归,从不迟到,从不早退。
他的手下跟他一个德性,干活不偷懒,分饭不争抢,见了老人点头,见了孩子弯腰。
他在基地里的声望一天比一天高,但从不邀功,从不往小楼多看一眼——除了偶尔,偶尔从田埂上走过的时候,目光会往三楼的窗户飘一下,很快收回来,像被烫了一下。
尽职尽责,本分得不像一个曾经执掌商业帝国的男人。
他越好,有一个人心里就越难受——许严仓。典型的岳父挑女婿,越挑越叹气。
许严仓第一次注意到温叙,是在食堂。
三百号新人第一次吃大锅饭,乱哄哄的,打饭的、找座的、喊孩子的、碗碰碗的,吵成一锅粥。
温叙端着碗站在角落里,没有座位,正弯腰把一个小姑娘从地上扶起来。
小姑娘大概五六岁,被人群挤倒了,碗扣在地上,粥洒了一身。温叙蹲下去把她扶起来,把自己的碗递给她,说了一句“慢慢吃”。
声音不大,许严仓没听清他说什么,但看到那个小姑娘端着碗,抬头看他,眼泪还在睫毛上挂着,嘴角已经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