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深层意识歧视农民,政府保护农民利益的举措收效甚微。在社会二元结构中,呈现出城市居民始终在政府的保护下生存,而农民没有享受到一丁点(除保护价一项外)社会福利。打工是盲流,春运加价,克扣农民工工资,大城市设计许多限制外来工的壁垒等。农民在城镇成了低智商、犯罪的代名词。
三农问题是社会热点问题。有关方面的学者专家三农问题研究已十分深入。中国农村地域广,东西跨越5个时区,南北气候迥异,各地资源禀赋差别大,东、中、西部经济条件悬殊,不可能有一套适合全国各地农村的最优方案,靠一个“一号文件”解决农村所有问题是很困难的。所以,国内外关心中国三农问题的学者专家提出了两条基本思路,一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思路;二是农村地区的一揽子改革思路。这两条基本思路的大概内容如下
一、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是党的16大确定的方针政策,也是工业化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发展的必经历程,是社会人口空间布局变化规律与经济规律的协调规律。任何人为限制人口流动的制度设计都是对规律的违背。农民进城打工就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表现,谁能阻挡民工潮?民工潮的背后是经济规律(比较效益)在起作用,与台商到大陆投资原理一样。因此,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是经济行为,是市场行为,而非政府行为。政府在人口布局调整过程中,政府要做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清理一切有关人口、人才流动的壁垒,给外资、内资企业,国营、民营企业,农民和城市居民同等国民待遇。首先,取消户籍管制为户籍登记制,变“要不要给你城市户口”为“我愿不愿”登记为城市户口,把权力交给人民自决。同时,把户口与身份证(变更登记身份证以旧换新)、保险、纳税、银行帐号捆绑在一起。其次,取消正式工与临时工称谓,一律称雇员(公务员本质也是雇员),实行岗位工资制。其次,社会组织分成四大类,军事单位、行政单位(含党、政、人大、政协、司法)、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政府只管军事和行政单位的收与支,全额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定员定编;事业和企业单位全权交由市场调节,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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