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管事先生,我,我想找您买点血。”况国华站在办公桌前,语气中带着几分卑微的讨好。
堂堂盘古二代僵尸,将臣亲自咬出来的后裔,竟混成了这副鬼样子,看去就像个饱经风霜、挣扎求生的落魄拾荒者。
这不是林意中伤他,他虽有二代僵尸之体,但血液中的力量枯竭,看起来犹如一头老迈迟暮的雄狮。
难怪山本一夫手下那些个三代僵尸敢像鬣狗一样挑衅他。
“你叫什么名字?家里谁需要输血?为什么不送到医院里来?”林意靠在椅背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况国华被这一连串问题问得一滞。
他本就是硬着头皮来的,哪想到这个管理员会问这些。
他抬起头,强作镇定道:“我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多一笔意外之财。”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洗得发白的布袋,松开袋口,露出里面白花花的大洋。
他目光死死锁定林意的眉眼,只要对方眼底流露出一丝对钱财的贪念,这桩交易便算是敲定了。
林意十分配合,眼底恰到好处掠过一抹贪财的神色,紧跟着又眉头紧锁,摆出一副左右为难的模样。
“我虽然想赚外快,但血库里的血都是有数的,少一包都能查出来。要是被上头发现了,我可吃不了兜着走。”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道,“不过……如果你能接受临过期的血,那就另当别论了。”
况国华几乎没怎么犹豫,便点头道:“好,过期的也行。但这是一笔长期合作,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优惠价。”
听见这话,林意心里了然,破案了。果不其然,况国华一直就是靠着过期血苦苦撑着。
这个年代的人血金贵得很,五百毫升鲜血要卖到三十港纸,差不多折合六个大洋。
血库管理又严,寻常人想买新鲜血几乎不可能,就算能买到,况国华那点打工挣来的钱也负担不起。
他既不愿去偷,也不愿去抢,自然只能买医院里要淘汰的过期血。
过期血液之中只剩下一丝稀薄精气,勉强能够压制僵尸嗜血的本能,只够果腹,完全谈不上滋养肉身血脉。
难怪六十年后,这位二代僵尸连几个三代僵尸都打得费劲,况复生更惨,弱得只能欺负一下普通人了。
他们父子能拖那么久没退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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