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睁开眼睛,林淮第一件事是想到,那碗孟婆汤还是没奏效,自己依旧带着记忆!
他环顾四周,裹着自己的襁褓是碎花的,周围人的称呼也不太对——他们叫他“囡囡”。他心里一沉,在襁褓里摸了一把,然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女的。他这辈子是个女的。
“算了,”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女的就女的吧,只要时代好一点,环境好一点,女的也能活出名堂来。武则天还是女的呢,上官婉儿还是女的呢,说不定我——”
他没能把这个念头想完,因为他很快发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问题:语言还是听不懂。
但和上辈子那种完全陌生的中古汉语不同,这次的语言他隐约能捕捉到一些熟悉的音节,像是某种汉语方言的古老版本,偶尔有几个词能猜出大概的意思。这至少说明时代比上辈子要晚一些,汉语的发音已经开始向现代方向演化了。
凭借上辈子学会的话语,这次总能听懂个七七八八了。
和上辈子的穷山沟不同,这次他出生在一座城市里。之所以能判断出是城市,是因为他能听到外面的嘈杂声——车马声、叫卖声、争吵声,虽然那些声音和他认知中的城市噪音完全不同,但那种密集的、混乱的、充满生命力的喧嚣,是只有城市才有的背景音。
虽然新生儿的视力有限,但林淮还是能看出那个抱着他的男人身上穿着某种金属质感的衣物。不是普通的衣服,是铠甲,铁片编成的铠甲,上面还有暗红色的痕迹,像是干涸了很久的血。
军人。这辈子的父亲是个军人。
林淮的心稍微放下了一点。军人好啊,军人至少能吃饱饭,有稳定的收入,社会地位可能不高,但总比上辈子那个连铁器都没有的山沟沟强一万倍。
他错了。
他大错特错。
两三个月大的时候,他开始从周围的对话中捕捉到越来越多的信息。这辈子的母亲是个话多的人,喜欢抱着他絮絮叨叨地说些家长里短,虽然大部分内容他都听不太懂,但几个反复出现的关键词逐渐让他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图景。
“兖州”——这个词他听懂了。兖州,古代九州之一,大概在今天的山东西南部和河南东部一带。能被称作“兖州”而不是其他什么名字,说明这个时代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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