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失。
之前陆辰的打算,是出口转内销。
简单来说,就是找到在大明境内售卖威尼斯玻璃器的源头商家。
然后直接冒充海商,将自己工坊产出的水晶玻璃器以西洋琉璃器的名义批发给对方。
这样的大型源头分销商,货物自然不会只卖往临清,而是会通过层层分销,卖到大明两京十三省的数十个大城市。
如果自己每月出给对方一两百件水晶玻璃器,应该是有能力消化的,也不至于对市场价格造成多大的冲击。
可是,这也仅仅只能消化掉工坊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产能。
另外三分之二,还得想办法卖到海外去。
原本陆辰还做好了实在没有靠谱的路子,先把这些水晶玻璃器封存起来的准备。
现在既然双屿港已经成气候,就不必如此了!
剩下的那三分之二产能,就让双屿海商集团替自己远销海外吧。
拿定主意之后,陆辰环顾一圈,看了看自己手下这五名小旗官。
自己已经宣布,琉璃工坊的收益将拿出一半,分润给整个临清锦衣卫千户所,人人有份。
如此做,自然是为了将整个千户所从上到下全部绑上自己的贼船。
这水晶琉璃器生意,也可以说是临清锦衣卫千户所的小金库。
在出货这件事上,这些人的利益与自己是一致的。
与余姚谢氏打交道,自然得派一个能独当一面的部下,派谁去呢?
高若朴不行,琉璃工坊从一开始就是他在管,换人不太合适。
而且,从临清出发去宁波,足有一千多公里,无论是面对谢家还是海商,这锦衣卫身份都不好使。
更何况,自己是打算假冒海商,也不能使用锦衣卫身份。
他毕竟是高千户的小儿子,真要在外面出点什么事就不好了。
其他几人呢?
沈追、汤哲、苗峰三人都是百户之子,从小跟在父亲身边,学的也主要是武官的做派。
要冒充海商,缺了点匪气,容易穿帮。
也就只有秦放稍微好些。
虽然他母亲也是高千户的表妹,但他父亲早年曾是一位江洋大盗,就算是后来做了锦衣卫,也多多少少免不了有些匪气。
这些东西秦放从小耳濡目染,总会学到一些。
对江湖上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也会比同僚知道得更多。
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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