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最喜欢吃海里一味鲜物,她最得宠那几年民间花费了许多钱财,时常从万里之外运送这味鲜物进京,耗费无数民财,这是我听爹娘提过的。”
姜照益眉头一挑,他已经听懂叶苏话中的意思了。
“我喜欢兰花只是我喜欢而已,我更喜欢自己种的。”
不是不喜欢一花园兰花的情景,可哪怕她出身不低从小锦衣玉食,也知道兰花价值上限极高,珍稀品种轻易便价值千金。
上位者一句喜欢,天下闻利而动,那不是件好事。
“那可惜了,朕原本还想做一回引美人一笑,花费无数黄金白银的昏君呢。”姜照益叹气。
叶苏都明白的道理他怎么可能不明白?
换从前他也觉得这种行为很没有必要,后宫里也没谁值得他“效仿”父皇。
如果不是父皇生性多情,对待后宫那些女子多是心软,也少往坏处想她们,当年那些皇子公主也不会一个个夭折得莫名其妙。
见得多了,所以姜照益从来都不轻看那些似是依附自己生存的后宫女子。
若这人不是叶苏,他是断作不出这种行为的,只是她不想要他也不会勉强。
“你以前不是说过我没有做妖妃的潜质的吗?”叶苏忽然像抓住了他什么话柄,一脸得意。
看,小病秧子都主动想做昏君了,还不是她本领高强,收服了他?
姜照益呵呵一笑:“朕是赔礼,不过赔礼是赔给生气的人,你都没生气了,朕还赔什么。”
能省一笔是一笔,毕竟那可是他的私库。
“折现,三万两白银。”叶苏朝他摊手。
姜照益咧嘴,一脸控诉:“三万两?你数数你没进宫前朕给你的赏赐值多少,谁家好人订三次亲?”
这人第一次订亲是十四岁,当年姜照益十岁,刚继位不久,除了国库便只有父皇留给他的私库。
当时他年纪小还爱面子,想着一次过,不能叫叶苏抓住他小气的把柄,便在私库里扒拉了好半天,忍痛给她添了三箱子珍宝。
可谁能想到叶苏婚事会黄?他作为堂堂皇帝,哪有收回赏赐的道理。
十七岁叶苏第二回说亲,他不情不愿又赏了一回,并不比第一次差多少。
谁料?谁料又没成!
虽然第三回没来得添便退亲了,可前两回添的银子加起来绝对不止三万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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