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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纸上的信息是临安城三个眼线花了十天时间拼凑出来的。
柳七的行踪很飘忽,他不在魏家宅子里住,自己在城北租了一间民房,房东是个聋老头,问不出任何东西。
但我们在那间民房对面的酒馆里蹲了整整三天,看到他出来买酒,跟上去,才摸清了他的日常路线。”
第二张纸上是熊彪的资料。
字迹比柳七那张更潦草,像是同一个人在更短的时间里写下来的:“熊彪,排行第六。
年约三十五。
用厚背砍刀,刀重十八斤。
身形魁梧,力大,但左膝有旧伤,转身时重心偏移。
轻功寻常,不善夜战。
性情暴躁,嗜赌,每月必去临安城南地下赌坊,输急了眼会打人。
与柳七搭档多年,一人正面强攻,一人侧面袭扰,配合默契。”
“熊彪的伤,”郑毅抬起头,“苏檀在窄巷子里砍的?”
“是。”韩彻点了点头,“后背一刀,皮开肉绽,但没伤到骨头。
他跑得快,翻墙的时候从墙上摔下来,左膝的旧伤又犯了。
我们的人跟踪他到了嘉兴,在一家药铺里堵到了他。
他没有反抗——腿伤得太重,刀都提不起来了。
现在关在狂刀门在山下的一个暗窑里。”
“他招了什么?”
韩彻沉默了一息。
他把手伸进袖子里,拿出了一样东西放在供桌上。
不是纸张,是一块布。
布是黑色的,边缘被火烧过,焦痕卷曲,上面用金线绣着一个残缺的图案。
图案的大部分被火烧掉了,只剩下一小半——一张脸的轮廓,没有嘴,没有眼睛,只有一个模糊的、像雾一样的轮廓。
这图案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像是有人在你背后站着,你不回头就知道他在那里,但你回头的瞬间他又不在了。
“熊彪只说了三个字——梦魇。”韩彻的手指按在那块烧焦的布上,“然后他就不肯再开口了。
不是嘴硬不开口,是恐惧到不敢开口。
我们把他关在暗窑里的第一个晚上,他一直缩在墙角,眼睛盯着门口,像是怕什么东西会从门缝里钻进来。”
“梦魇。”郑毅把这两个字咬在舌尖上,像在嚼一片不认识的草药。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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