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菜很少见,就算是去高档餐厅,他也没有见过这道菜。
他夹了一块排骨,咬了一口,是熟悉的味道。
他很感激林忧,还记得他喜欢吃什么。
“忧忧,谢谢你,谢谢你还记得我喜欢吃的梅子酱酿排骨,很好吃,你的手艺还是和五年前一样好。这五年来,就算是我的爸爸妈妈,也记不住我想吃什么,只有你记住了。”
他的爸爸忙着公司的事情,妈妈忙着交际,照顾他们的管家,也是每天给他们换着花样做吃食。
但从来没有人记住他喜欢吃什么。
林忧知道,他们都很忙。
她听枝枝说过,大家族里的规矩很严格,继承人的培养也很严格。
他身为企业家,日常繁忙,没有人记住他的喜好,也很正常。
“嗯!喜欢就多吃点。”
林忧给他夹了一块排骨,“多吃点,以后想吃什么,告诉我,我给你做。”
陆御庭的心突然狂跳,这说明,忧忧愿意给他做饭,也愿意让他走进她们的生活。
“好,好,好。”陆御庭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此时格外激动,一连说了三个好。都说男人身边,要有一个知冷知热的女人,果然如此。
有林忧为他做饭、惦记着他,他心里无比温暖。
陆御庭一口气把桌上的菜都吃完了,他摸了摸肚子,很久没有这么痛快地吃过一顿饭了。
“爸爸,你可真能吃呀,把所有的菜都吃完了,不会撑得慌吗?”小栖梧好奇地问。
其实他很开心,这不就是证明了妈妈做的菜,爸爸很喜欢。
陆御庭笑了笑:“小栖梧,这是我吃过的最饱的一顿饭。我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饱饭了。”
小栖梧:!!!
爸爸什么意思?
陆家很有钱,他怎么连饭都吃不饱?
大人的思维,真难懂。
小栖梧心疼地问:“爸爸,你们家里很有钱,你怎么连饭都吃不饱?”
小栖梧不理解他的想法。
到底是什么让他连饭都吃不饱?
只听说过穷人吃不饱饭,怎么连有钱人也吃不饱肚子了?
陆御庭知道小栖梧不懂他的意思,他吃得很好,吃不饱,是觉得吃什么都不觉得好吃,吃完就像没吃过一样。
“小栖梧,爸爸的意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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