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时望着亚瑟的背影。
他有着一头在晚霞下都有些耀眼的金发,却穿着最简单的白T恤和灰色居家裤,赤着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
南时轻轻弯了弯唇角。
她转过头,继续看向窗外的海。
这样的日子确实很祥和,但任务可不能落下啊。
***
南时第一次见到塞缪尔·温斯顿,是在七月的第二个周四。
那天的阳光很好,好到有些灼人。
亚瑟早上出门前还在门口磨蹭了十分钟——系好领带又解开,解开又系上,最后干脆把领带塞进口袋里。
“真的不用我陪?”他第三次确认,“手机带着吗?会用Uber了吧?要是迷路了就给我打电话。”
亚瑟的哥哥里奥昨天和亚瑟通了电话,说了今天下午有个会,亚瑟一定要参加。
这样一来,今天中午去餐馆吃饭的就只有南时一个人了。
亚瑟也试探性地问过南时,要不就别去了,但南时坚决地反对,说这个中餐馆味道很好,自己隔了四天没吃,现在可馋了。
亚瑟这才遗憾作罢。
但现在亚瑟又不安分了,南时也不惯着,毕竟这个餐馆是一定要常去的,所以——“亚瑟。”
“嗯?”
“你话很多。”
亚瑟噎了一下,然后弯起眼睛笑了:“好好好,我不说了。那你路上小心,早点回来。”
门关上。
南时站在玄关,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地图。
那家店在港口区东侧的老城区,离这里不算太远。坐五站地铁,再走十分钟就到了。
她穿上浅口的平底鞋,拿起帆布包,推门出去。
——那家店叫“椿记”。
不是什么高档餐厅,藏在一条狭窄的巷子深处,门脸灰扑扑的,招牌上的字都已经褪色。
南时第一次来是和亚瑟一起的。两人在槐树巷里走了两遍,才看见那扇几乎和墙融为一体的木门。
南时吵着要来时,亚瑟还嘀咕了一句“这个地方的吃的会好吃吗”。
后来她们发现,这家店是那种真正的宝藏——老板娘林姐是Z国人,做的中餐比城里本地的其他餐厅都要地道。
南时如今也来过三四次了,熟门熟路地推开了木门。
椿记不算出名,今天也不是周末,根本就没什么人来。
这会儿,店里的四张桌子还全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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