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忘忧沉默了片刻。他不太能想象没有地珠的日子。从地甯出生起,地珠就在他身边。
她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看到的脸,是他学走路时牵着的手,是他每一次跌倒时第一个跑过来的人。她早已不只是阿姐,她是这个世界在他认知里最坚固的一部分,像大地一样理所当然地存在着。
如果她走了,这个世界就像缺了一块。
“那我嫁过去。”
?
地珠以为自己听错了,转过头瞪大眼睛看着他。
忘忧的表情很认真。他的五官和地珠有几分相似,但地珠的线条更柔和,他的则更锋利。此刻那双凤眼微微眯着,嘴角带着一种地珠很少见到的恣意。
“我和阿姐长得有几分相似,打扮一下,他或许看不出来呢?”
地珠被他逗笑了,伸手拍了他一下。
地珠:“你疯了?你是男子!”
忘忧没笑。他的目光越过地珠的肩头,看向远处黑黢黢的山影,那里面有一种地珠读不懂的东西。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活着才有以后。”
地珠皱了皱眉,没听懂。
忘忧没有解释。他只是在心里默默地盘算着,如果明天那个叫图格的男人真的带着人来抢亲,他应该怎么做。
他不想让阿姐离开,也不想让部落打仗。既然对方想要的是一个长得像地珠的人,那他就给一个。
——
成婚那天的场面很热闹。
图格带着一队人马来接亲,个个穿着最体面的兽皮,头上插着羽毛,脸上涂着颜料,吹着骨笛,敲着皮鼓,恨不得让全河谷都知道他们部落要娶亲了。
敖登部落这边也张灯结彩,虽然所谓的灯不过是几堆篝火,彩也不过是几根染了色的布条。族人们围在一起唱歌跳舞,脸上的表情半是欢喜半是忧。
喜的是两族联姻,至少能换来几年的太平。忧的是地珠——那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姑娘要嫁到别人家去了。
事实上,坐在敞篷里等着被接走的新娘子,根本不是地珠。
忘忧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把地珠迷晕了。他用的是一种从林子里采来的草药,碾碎了泡水,喝下去就会昏睡一整日。
他把地珠藏在了部落最深处的一个地窖里,然后换上了她的嫁衣。
那是一身用鹿皮缝制的衣裙,领口和袖口缀着细小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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