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少……少将军?!”那伙计一听,定神一看,方才认出他来,顿时大喜过望,赶紧请两人进去,直接领入了后面的内院。这布庄本就是前铺后宅的格局,光是内院就有三进,最前面是客房和伙计们的住处,后面是主人家的住处。青青还是第一次到这种店里,好奇地东张西望,孙奕之吩咐了伙计几句,那伙计打量了她一番,便进内院去喊了个小丫鬟出来帮她更衣。
孙奕之并未告诉青青,这本就是孙家的产业,清风山庄虽然毁了,可孙家在姑苏城中还有十来家店铺,城外还有上千亩良田,只要有他在,早晚还能重振孙家的声威。
他选在布庄,就是觉得这地方比客栈清净安全,也能放心地梳洗一番,这一夜千里,光是身上的尘土和血渍就换了足足三桶水。饶是如此,他洗漱完毕换了新衣,听着闻讯赶来的掌柜报账,可半天都没见青青出来,刚想让人去催催,忽然转念一想,又不禁失笑。说到底,这丫头也不过是个没见过多少市面的小姑娘,女子爱美本是天性,她能陪他往返千里杀敌报仇,他多等片刻又有何妨。
他干脆让掌柜的命人去准备了朝食,等着她出来,正好一起吃饭,吃饱喝足,再去试剑大会为公子宓送上这份大礼。
可没想到,这一等,就等了大半个时辰,孙奕之一肚子的火气刚准备喷出来,嘲讽这个村姑的话刚到嘴边,却被跟在小丫鬟身后的那个女子生生给惊得卡在了嘴边,愣是没发出声来。
面前这个穿着素白上衫浅碧色长裙的少女,如池中小荷般亭亭玉立,绿色腰带系着的纤腰不盈一握,一头青丝如瀑,松松地绾在脑后,只插了根乌木的簪子,素净的脸上脂粉不沾,眉如远山,目如弯月,皓鼻朱唇,肤色虽不是那种贵族少女的白皙,但别有种阳光的明媚,小鹿般明净的眸子里忽闪着几分羞涩,哪里还是他记忆中那个随意扎两条辫子粗布短打的村姑模样。
人靠衣装,还真是没错。只是换了身打扮,就差点认不出她来了。
青青扯了扯裙子,很是不习惯地问道:“你们这里就没别的衣服了吗?这身打扮……真不适合我啊!”
“挺好看的,就这身吧!”孙奕之很勉强地没说违心话,寻常人家大多是买布料自己制衣,能买得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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