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朔在心里算了一笔账。
1951年。全世界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只有两个。美国和苏联。美国的核武库大约有三百枚。苏联的更少,只有二十多枚。每一枚核弹都是战略级别的资产。
四枚MK7。当量最大可达六万一千吨。每一枚的威力是广岛原子弹的四倍。
如果这四枚核弹落入我们的手中——
方天朔的思绪在这里停了一下。
不能想太远。先想眼前的事。
第一个问题:要不要在电报里提这件事?
不能。
原因很简单。电报可能被截获。可能被破译。莫尔斯电码不是加密通信。即使用密码本对照着发,美军的密码分析能力远超想象。一旦电报中出现任何和"核"有关的词汇,哪怕只是暗语,也会触发美军情报系统的最高级别警报。
到那时候,整个琉球岛会被翻个底朝天。别说四枚核弹了,他们四个人也跑不掉。
事以密成。这个道理方天朔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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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更深。
这件事应该怎么做?
如果他在电报里如实上报:"发现四枚美军核弹MK7。"上面收到之后会怎样?
1951年的中国还没有核武器。没有核试验设施。没有提炼浓缩铀的能力。就算把四枚核弹运回国内,在短时间内也无法仿制。
但拥有四枚核弹本身就是一种战略威慑。
这件事,知道人越少越好,成功的几率才能越大。
所以——
方天朔做了一个决定。
这件事。他不报。
不是不报上级。是不在电报里提。等他活着把东西带回去了,当面说。
就算以后出了事,不管是军事上的,外交上的。
那这件事就是他方天朔的个人行为。和国家无关。和军队无关。和任何人无关。
他一个人背。
想到这里。方天朔的心头反而轻松了许多。
做了决定的人总是比犹豫不决的人睡得好。
他闭上眼睛。在发电机的"突突"声中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