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礼仪,尤其强调了“民为邦本,司法乃国之权衡,不可不慎”,方才命众人散去,各自回去预备。
……
十一月初一,朔风渐起,长安城内外已是一片初冬景象。
听讼观位于宫城区南缘,虽毗邻禁苑,却自有一道门户对外,方便百姓申诉。
其建筑不似宫内殿宇那般辉煌壮丽,更显庄重肃穆,青砖灰瓦,斗拱沉稳,门前设有登闻鼓,两侧有甲士守卫,气氛森严。
前三日,韩范、权宣褒、邵安民依次入内当值。
他们处理案件或谨慎有余而决断稍欠,或过于拘泥律条而失之情理,虽皆完成了至少一案的裁决,然在暗处观察的苻融与权翼看来,总觉未尽如人意。
苻宝这三日亦常至观中偏厅静坐,透过珠帘观察外间审案情形,秀眉微蹙,似有所感。
十一月初四,轮到王曜当值。
这一日,天光未亮,王曜便已起身。
他未穿那身赤色袍服,而是换上了一件较为朴素的靛青色细麻襕衫,外罩半旧玄色羊皮裲裆,腰束革带,悬着银鱼袋,头上戴着常见的黑色卷檐幞头,打扮得干练利落,既不失士人体统,又便于行动。
辞别母亲与妻子,他踏着晨霜,准时抵达听讼观。
观内正堂颇为宽敞,地面铺设方砖,上首设一紫檀木公案,后置屏风,绘有獬豸图案,象征公正。
两侧设有书吏席案,以备记录。
堂下两侧则设有旁听之位。
虽时辰尚早,已有十数名百姓在外院等候,面容愁苦,眼神期盼。
王曜与前任当值的邵安民略作交接,查阅了已登记在册的候审案件卷宗,便沉声吩咐书吏:
“按序传唤,逐一审理,毋使百姓久候。”
辰时正刻,升堂。
第一名上堂的是一名年约五旬、面色黧黑的老农,名叫赵五,来自京兆郡新丰县。
他状告同村豪强李肆,称其去岁春旱时,假意借贷粟种,诱其在一张写着“自愿以祖传三亩水浇田抵债”的文书上按了手印。
当时言明秋收后还本付息即可赎回田契,然去岁收成不佳,赵五未能足额偿还,李肆今春便强行占田,并出示那纸文书,称田已归其所有。
赵五涕泪交加,叩首不止,言家中尚有病妻幼孙,全赖此田活命。
书吏将那份“抵债文书”呈上。王曜仔细审阅,见文书格式工整,条款清晰,并有赵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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