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为女子,身高七尺有余,正当壮年,穿方头靴,吸关东烟。此人面色可能赤红,右手指甲甚长。她与死者同乘马车而来,下车后并肩走入此宅。”
葛森不信:“宋娘子如何得知?”
霍明哲笑道:“这墙上血字高度,可推知书写者身高。院中泥洼宽四尺半,方头靴印一步跨过,可见其人健壮。我又在地上发现关东烟灰,呈片状,乃关东烟特有。至于红脸嘛……”
她指向地上血迹,“这是凶手鼻血所致,若非血气旺盛之人,怎会在此流鼻血?”
我心中暗自称奇,又问:“那长指甲又是如何看出的?”
霍明哲道:“书写之人以指蘸血,我在放大镜下见字迹边缘有墙粉刮痕,若指甲短齐,断不会如此。”
霍明哲说完就带着我转身走了,剩下两位捕快愣在那里。
离开后,我称赞道:“霍姐,我觉得你比那些衙门的捕快还要厉害。”
霍明哲听我态度诚恳地说了这么一句话,高兴得脸都红了,就像一个男儿家听见有人称赞他漂亮一样。
她本就是个求知欲极强的人,自然打算继续追查此案,关注后续,弄清真相。
霍明哲决定去寻昨夜值更的老吏栾四问话。我们至栾四家中,她正饮酒取暖,见我们来访,忙起身相迎。
霍明哲说明来意,栾四回忆道:“昨夜丑时,小的巡至花园街,见这宅内有灯光,心生蹊跷,便推门查看。果见堂中躺着一具尸首,慌忙退出唤人。此时见一醉妇倚在门前栏杆上,高声唱曲,站立不稳。我等忙于命案,未加理会。”
“此人何等模样?”霍明哲问。
栾四道:“身材高大,面红如枣,穿褐色长衫。”
霍明哲听罢,叹道:“你错失良机了!此人正是破案关键,你若当时将她拿下,今日便可升任捕头了。"
离开栾四家,霍明哲对我道:“那醉汉实非真醉,乃是凶手去而复返,为的是寻回遗落之物。”
“莫非是那枚玉佩?”我恍然大悟。
霍明哲点头:“正是。她必是杀害杜百川后,发现玉佩遗失,冒险回来寻找。见有官差在场,便装醉掩饰。”
她仿佛已经对这桩奇案胸有成竹,至于她之后又用了什么方法与计划,我之后再写。
…
赵延玉写到这就停笔了,这前三回就是个引子,把华晟和霍明哲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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