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一把与康萨保描述样式极为相似的镶银牛角匕首,正是失窃的十把之一!
经审讯,狗儿承认是他见财起意,利用师傅信任,暗中多留了银料,并偷偷仿制了钥匙,趁夜潜入工坊,盗走匕首,意图分批销赃。
只因手艺不精,仿制的匕首略显粗糙,未来得及处理,便被查获。
王曜判决:
学徒狗儿偷窃主家财物,依律惩处;
孙二管教不严,罚银补偿康萨保部分损失;
康萨保失物追回,然其提供的银料分量确实宽裕,亦有失察之责。
双方对此判决皆心服口服。
权翼在暗处对苻融道:
“能由物及人,由人及事,不放过任何细微线索,更善用迅捷侦查。此子兼具缜密心思与果决行动,实为难得。”
苻融叹道:“观其断案,如抽丝剥茧,层层递进,直指核心。不仅明法,更通人情世故,假以时日,必为股肱之臣。”
苻宝公主纤手轻抚茶盏,望着堂上那指挥若定、条理分明的身影,心中倾慕之意油然而生。
午后未时,第三起案件则是一桩邻里纠纷。
光德里两户人家,张氏与王氏,比邻而居,因共用一堵界墙的修缮问题起衅。
张氏称界墙乃其祖上所筑,年久失修,欲自行拆除重建;
王氏则称此墙两家共用,张氏欲借修缮之名,侵占其地基尺寸。
双方各执一词,纠集族人在里间险些殴斗,被里正制止后诉至听讼观。
此案看似琐碎,却关系里间和睦。
王曜并未嫌其微小,亲自带书吏及衙役至光德里实地勘察。
他仔细测量了界墙的位置、厚度,查阅了里间存档的宅基图纸,又走访了里中耆老,询问此墙的历史渊源。
勘察发现,界墙确为两家共有,墙基略有倾斜,但并未明显侵占任何一方地基。
张氏欲独占修缮权,确存私心;
王氏坚决不让,亦因担忧地基被占。
王曜将张、王二人唤至界墙前,并未急于宣判,而是指着墙头枯草与斑驳墙面,温言道:
“一墙之隔,本是守望相助之邻。如今为此朽木砖石,争执不休,乃至拳脚相向,岂不因小失大?《左传》有云,‘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尔等比邻而居,本当和睦,何以至此?”
他见二人神色稍缓,便提出调解方案:
界墙由两家共同出资,按原有基址修缮,费用均摊;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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