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情绪。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比俺们……比俺们部队里所有人都做得好。排长要是看见了,肯定会说,你是个天才。”
这是林晚第一次,如此直白地夸赞他。
陈墨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就在这时,石隙外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沙沙”声,像是有什么小动物,在草丛里穿行。
林晚的反应快如闪电,她立刻抄起那支汉阳造,警惕地瞄准了入口。
两人屏住呼吸,死死地盯着藤蔓的缝隙。
一只灰色的、毛茸茸的脑袋,从草丛里探了出来。
它有着长长的耳朵,红色的眼睛,正警惕地四处张望着。
是一只野兔!
而且是一只个头不小的、看起来肥硕无比的野兔!
陈墨和林晚的眼睛瞬间就直了。
在他们眼里,那不是一只兔子,那是一锅喷香的、能救命的兔肉汤!
但兔子非常警觉,它只是在外面闻了闻,似乎察觉到了石隙里的人类气味,立刻掉头准备逃跑。
“别动!”
陈墨下意识地按住了正准备开枪的林晚。
“开枪会把鬼子引来!”
他压低声音说。
“可它要跑了!”
林晚急道。
陈墨的目光飞快地在四周扫过。
有了!
他看到了被林晚丢在角落里,那支属于李大壮的、上了刺刀的中正式步枪!
步枪他不会用。
但是刺刀可以!
他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看人玩过的游戏——扔飞刀。
他没有丝毫犹豫,一个箭步冲过去,将那柄沉重的刺刀从枪口上卸了下来。
掂了掂,刺刀呈三菱形,重心靠前是绝佳的投掷武器!
此时,那只野兔已经跑出了七八米远。
没有时间瞄准全凭本能!
陈墨学着电视里看过的样子,手臂后扬,腰部发力,身体前倾手腕猛地一抖!
“咻——!”
那柄承载着川军荣耀和不屈的刺刀,脱手而出,在空中划过一道冰冷的、致命的弧线,像一道黑色的闪电,精准地,朝着那只奔跑中的野兔,飞了过去!
“噗!”
一声轻响。
正在奔跑的野兔,身体猛地一顿,然后重重地摔倒在地,抽搐了两下便不动了。
那柄三菱刺刀,从它的后腰处深深地没入了进去。
一击毙命!
石隙里陷入了诡异的寂静。
林晚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一幕。
这个看起来文弱不堪、连枪都端不稳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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