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算什么!因为在古代,一旦遇到兵祸或是灾年,人命根本不算什么,一斤人肉很多时候还没一斤狗肉、猪肉、羊肉值钱。
古今中外都吃人吃人的记录,尤其军队,农民军和官军都记录;而吃人最近的岁月,是发生在民国。当时的百姓吃过日军也吃过。
比较常用的吃法,就是割取大腿和屁股上的肉,灾荒年月,骨瘦如柴,这两个部位的肉是最多,最好的。这时的女人就更悲剧了,因为元代的时候,人们会把:女人身上肉比较多地方的肉,叫做:“想肉”,那意思就是:吃了还想吃。
在制作军粮方面,常用的做法就是制成人肉干混合在军粮里面,比如:我们熟悉的程仲德;两脚羊的事迹是所谓的义士范温,他的做法更绝:直接把整个身体风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