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三年改转越州(今浙江绍兴)刺史兼浙东观察使。
这时,元稹与薛涛分别已经十多年了,已过不惑之年的元稹忽然旧情萌发,颇有意想把多年未见的薛涛(其时已年过半百)接过来“叙旧”。恰巧,他遇见了浙东名妓刘采春。刘采春是伶工周季崇之妻,当年也40岁左右,风姿绰约,正随着其夫在浙东演出。刘采春擅长唱歌,既能作曲,还会写诗,元稹立刻被迷住了,薛涛自然被抛在脑后。他开始与刘采春频繁交往,并作诗赠给刘采春。元稹迷恋新欢,忘弃旧好,与刘如胶似漆。元稹曰:“她诗才虽不如涛,但容貌佚丽,非涛所能比也。”
大和三年(829年),元稹再入朝任尚书左丞(四个月)。大和四年正月,元稹自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武昌军节度使。诏命下,其妻裴淑不乐,元稹以诗相慰,淑亦以诗答之。
元稹《赠柔之》:“穷冬到乡国,正岁别京华。自恨风尘眼,常看远地花。碧幢还照曜,红粉莫咨嗟。嫁得浮云婿,相随即是家。”
大和五年(831年)七月二十二日,元稹暴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所,终年五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