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大笔钱,存起来买房子。终于,钱攒够了,买了三十多套公家的住宅,过上了不用交房租的幸福生活。与谢铎相比,以礼部右侍郎兼北京国子监祭酒的林瀚更厉害,他为了让手下的人有房住,给出了有力的实际行动——他捐出自己的十年收入为机关盖住房。
林瀚和谢铎,一个是北京最高学府的长官,一个是南京最高学府的长官,拿的那点钱不仅买房困难,连付房租都觉得吃力。明朝房价之高,可见一斑。
清朝北京城的房只有旗人能买
明朝以后,因为城市的发展,城市居民的住房越来越成了执政者不得不关心的问题。
清朝初年,大批旗人来到北京定居,清政府就将汉人统统搬到外城去住,把内城腾出来给旗人。内城的房子盖好后,清政府按品级给旗人分配,一品官20间,二品官15间,三品官12间,四品官10间,五品官7间,六品七品官4间,八品官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的普通旗人一人两间。
到了乾隆年间,旗人越来越多,内城的地盘不够用了,房子也不够分了。更可气的是,一些分了房子的旗人吃喝嫖赌,胡吃海喝,领的钱粮不够用,把政府分给他们的房子偷偷地卖了出去。乾隆很生气,一方面继续给旗人盖房,另一方面开始搞房改。搞什么样的房改呢?
第一,国家不再给旗人免费分房了,哪个旗人嫌房子不够住,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第二,原来分到的房子可以卖,前提是得把它从国家手里买下来,从公房变成私房,从只有使用权变成拥有所有权。
于是,旗人花了很少的钱,就把原本属于公家的房子,统统变成了私人财产。据史料记载,能享受到住房的旗人,乾隆年间至少有50万人。在清朝,不仅在北京城里为旗人修建了海量的住房;在全国各地,大江南北,到处都有享受特殊优待的旗人居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