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著,“一等交涉停当,各方面的眼睛就立即都闭起来了,甚至连在走私船只边上的缉私艇上官员也不例外。”
此后,随着鸦片走私规模的不断扩大,猫鼠游戏也在不断升级。广东地方官员经常占据道德高地和权力优势,推动对鸦片贸易的更严格管制,从而拉高权力寻租的价码。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制度设计,就是把行商和“公行”推向第一线,让他们作为反鸦片走私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因此得以规避了缉私的义务,而享受弹性监管的好处,既可以高调打击走私,抬高“寻租”的行情,又不必亲自动手,且可以随时推卸责任。
6、禁烟幕后的推手
在几次被“钓鱼执法”后,忍无可忍的行商们,在1821年向外商们发出书面警告:停泊在黄埔水面上的鸦片走私船只必须即刻退出,否则“公行”只能提请官方强力介入;今后只有出具不装载鸦片的“甘结”(保证书),“公行”才能对外商的商船予以担保。而“公行”的担保,是外商在华进行贸易的通行证,没有担保,一切贸易都是非法的。
外商们开始还置若罔闻,“公行”商人却绝不敢再与官府玩游戏,他们主动向官方举报了涉及鸦片走私的4艘外籍商船,其中英国商船3艘、美国商船1艘。官方随即对这4艘船予以强制驱逐。4艘船被迫退到了当时被当做“外海”的伶仃洋,并在那里继续进行鸦片批发交易。
从这一天开始,中国的鸦片贸易进入了所谓的“伶仃洋时代”,一直延续到鸦片战争爆发。
而“伶仃洋时代”的最大变化,就是行商们在鸦片走私中的中介作用大大下降,这导致了官商勾兑程序的巨大变化——外商们越过了华商,直接与官府开始勾兑,用马士的说法,这“大大提高了行贿的效率”。
马士将鸦片走私的“伶仃洋”时代,分为3段。第一阶段,从1821~1828年,伶仃洋逐渐形成鸦片集散中心,外商开始直接面向终端渠道批发鸦片,原先的中介者行商们日渐推出,鸦片的走私量从1811~1821年的年均4494箱,增加到1821~1828年的年均9708箱。
1828~1835年,是“伶仃洋”时代的第二阶段。在两广总督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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