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说:“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
“外间訾议,沅自任之”。一幅慷慨担当、毫不在乎之态。
第二,不拘小节,做事太拙。
“少负奇气,倜傥不群”的老九还是一个不拘小节,做事太拙的人,太过露财,容易贻人口实,遭人忌恨。
咸丰七年,曾国藩就听传说省中(长沙)高丽参为九大人买尽。一打听,果有其事。
南京城中传说,老九花八百两银子买下几张信纸。这传说,曾国藩也听说了。
这些事实说明老九确实是一个出手大方又不拘小节、做事太拙的人。曾国藩同治三年五月十五日《致沅弟》云:“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
其实,老九建房买田总共才花了三万两银子。营建大夫第的资金只须曾国荃最多三年的薪酬即可解决。况且,身居高位而家有豪宅者,在晚清并不鲜见,即是清廉自守的官员亦多如此。左宗棠在长沙城内的私宅有一百多间、长达两百米左右,彭玉麟也有房产三处(衡阳两处,杭州西湖一处),郭嵩焘在长沙亦有三处房产。
老九为官二十年,六年湘军统领,七年两江总督。根据湘军制度,营官月饷五十两,办公经费一百五十两;统领自带一营,除本营月饷照发外,统带万人者,每月加饷银三百两。老九身为统领独挡一面,月入一千七百两不算为过,一年是二万一千四百两,六年下来便是十二万二千四百两。七年的两江总督,“督以两江为最,一年三十万”。正规收入就有二百一十万。此外,他还担任过湖北巡抚、河东河道总督、山西巡抚、两广总督等职。
对此,曾国藩亦不苛责,他对老九说:“弟之取与,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尽可如此办理,不必多疑。”也就是说,曾国荃在金钱的取与方面,和塔齐布、罗泽南、杨岳斌、彭玉麟和李续宾、李续宜兄弟相比,并无二致。
《近代名人小传》替他鸣冤:“然世谓其既克江宁,洪、杨军中镃货尽为所有,此实诬蔑不经之词。”并举出了如下事实为佐证:“国荃官鄂抚,至即劾官文提用公款,时文势方烜赫,使己有贪行,安敢为此。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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