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慷慨的诗歌和感人泪下的书信,后来编成了《归来草堂尺牍》和《秋笳集》,流行于士林。
为防止考生作弊和官方腐败,保证科考的公平与公正,清政府对考生作弊处罚很严厉。一旦发现,按照《大清律例》,作弊者要被枷号(在街头带枷示众)三个月,然后发烟瘴(边疆)地区充军。而顺治帝对“南北闱”案的严酷处理,显然含有严厉警告汉族士人尤其是江南士子的用意,由此开了清代严惩科考作弊的先例,受贿考官处死,竟成为法律。
顺治帝对科场案的严酷处理,使人想到当下日益升温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想到考场作弊之风的愈演愈烈。但对它的处罚无非是“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再重的不过“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而已,他们和大清朝的莘莘学子们相比真算幸运之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