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在“洗衣院”难免会赤身裸体在多种场合经受非人的蹂躏。由于柔福帝姬不是重要的男性帝室人员,很容易逃出,后被南宋的蕲州地区将官送回行在(杭州)。
为迎回了自己的生母韦氏,高宗快速完成“绍兴和议”全部手续:重划宋、金两国的边界,宋奉表称臣于金,金册宋主为皇帝。每逢金主生日及元旦,宋均须遣使称贺,宋每年向金国缴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韦氏返回南宋后,被宋高宗封为太后。
当上了太后,韦氏自然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在五国城难以启齿的娼妓生涯,杀人灭口是理所当然的事。
当时的韦氏嫁给完颜宗贤期间,生有一子(一说二子)。韦氏在金国生活了十六年,其遭遇不可能不外传。为了掩饰宫廷丑闻,宋高宗便在韦氏的年龄上做文章,将其虚增十岁。
三十八岁的女人只要保养得当,韵味依然十足;而对于在后宫养尊处优的韦氏来说,这个年龄必定风情万种,何况她能成为宋徽宗的女人,貌美指数自然不低。韦氏被俘后,“二起北行,入洗衣院”(《宋俘记》)。洗衣院字面上像是洗衣机构,但从与韦氏一同被遣送到洗衣院的朱、赵二女子次日“并蒙幸御”(《青宫译语》)来看,洗衣院实际上是金国贵族淫乐的场所,类似妓院。韦氏在洗衣院,不可能冰操独守。
天会八年(1130)六月,金太宗下令将“宫奴赵(构)母韦氏、妻邢氏、姜氏凡十九人,并抬为良家子(按:妓女从良)”(《呻吟语》)。从洗衣院出来后,韦氏嫁给金国盖天大王完颜宗贤为妾。关于韦氏改嫁一事,辛弃疾《窃愤录》记载,“良久,屏后呼一人出,帝(按:宋钦宗)视之,乃韦妃也。太上(按:宋徽宗)俯首,韦妃亦俯首,不敢视。良久,盖天大王命左右赐酒二帝及太后,曰:‘吾看此个妇面。’盖韦妃为彼妻也。”
《宋代十八朝艳史演义》也讲述了韦氏改嫁:“一日,……郎主遂大怒,就将后赐死于外罗院,累及赵后族属为燕京官妻的十余人,一并赐死,……韦夫人险乎也被株连赐死,亏得盖天大王爱护,向郎主力争说:‘废后赵氏,吾妻韦氏,并非族属,何得连坐?……缘何概不追究,偏偏罪及韦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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