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耿继茂指挥的清军(汉军镶蓝旗)在围城近十个月后,经过惨烈的战斗,包括筑垒相逼,以楼车攻城,及动用荷兰炮手,终于攻破广州城,随后对据城死守的广州居民进行了长达十二天的大屠杀,据清代官方史载,这场屠城,斩“兵民万余”,又“追剿余众至海滨,溺死者无算”,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死亡人数根据收尸的和尚统计至七十万。
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认为“七十万人”显然不可信,因为明末广州府十三县人口总共才40万人。另有意见认为当时广州人口约40万,而死难者约十万人或超过十万人。
参考文献:“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广州市宗教志》:“清顺治七年(1650年),清军攻广州,‘死难10万至70万人。’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馀烬’合葬立碑”。
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Martini,1614~1661)在《鞑靼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一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
潮州之屠
潮州之屠指的是公元1653年(南明永历七年九月十四日),满清“靖南将军”哈哈木在广东潮州府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平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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