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清晰无比的……“意识”。
一种关于“权利”的意识,如同破土而出的、带着铁锈味的荆棘,蛮横地刺穿了他混沌的认知。
他脸上的茫然和畏缩如同潮水般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特的、近乎神游的肃穆。
他的嘴唇翕动,起初只是无意识地颤抖,然后,一个干涩嘶哑、却异常清晰的声音,从他喉咙里挤了出来:
“《白鹭律·田亩卷》……第三条。”
全场陡然一静。
所有目光,惊愕地聚焦在这个原本大字不识的佃农身上。
阿证的声音越来越流畅,仿佛不是他在说话,而是某种更高维度的信息流,借由他的声带在播放:
“凡吴境之内,开垦之无主荒地,耕种满五年且持续缴纳田赋者,其地之‘永佃权’归耕者所有。原地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收回。”
他顿了顿,似乎在汲取更深处的“知识”,然后继续背诵,一字不差:
“第九条:佃农依契耕种,若非因佃农自身重大过失或故意损毁,导致田地绝收或严重减产,地主须按往年平均收成的……七成,补偿佃农损失。违者,按律罚没当年租税所得,并处……杖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