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这批机器。放心让他试一试,就算审不下来,更或是审劈叉了,也不需要他担责。
至少他敢问,更能放得开。
最主要的是:没什么损失。所谓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万一有奇效呢?
李局长一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但前提是,林思成愿意来。
然后就有了那份缉私发函,总队回执,两个单位都协调好了,林思成却一个字都不知道的文件。但你还能说,总队和缉私坑他?
扯蛋:案子办的快,香港的那批机器回来的就快,对林思成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所以这个忙肯定得帮,但有些话得说到前面。
琢磨了一下,林思成先打补丁:「赵处长,你可能不知道,我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一方面。在总队的时候,不过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恰好懂点文物,又恰好碰到的是一伙盗墓犯。」
「所以,全都是凑巧!」
「林老师,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赵宗民浑不在意,「试一试,万一呢?」
林思成又想了想:「赵处长,你敢让我试,那我肯定敢试。但有两点:一,我是涉案人,符不符合流程。第二,我不懂审讯,如果让我问,我只会按照我自己的节奏来!」
「林老师,你只管审,其他的不用担心!」赵宗民毫不犹豫,「天塌下来,由高个子顶著!」稍一顿,他又补充了一句:「领导的原话!」
林思成叹了口气:李局长,你是真敢啊?
病急乱投医,这话没错,但万一来的是个蒙古大夫呢?
万一,就说万一,我给你捅个窟窿出来怎么办?
但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
林思成点点头:「还有一点,赵处长,为什么这么急?」
从立案到现在,不过半个月。从这位刘总到案,满打满算,将将十天。
在办案周期动辄以年计的走私案件当中,两周的时间短到可以忽略不计。
更关键的是主犯的身份:外籍、外资高管。这给了他相当强的底气,至少在没有走完外事程序之前,他一个字都不会吐。
想让他张嘴,就必须让他知道:正规的外交程序,已经没办法帮他脱罪,更起不到任何减罪的作用。但这个需要时间。
所以,多点耐心,熬上几周,等他的心理防线一点一点消磨。当薄弱到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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