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开拓所需船队、人员、粮秣,皆由你们自筹。其二,每年需向朝廷缴纳「封建税』,按地亩产出十一抽一。其三,所拓土地,永属大明疆土,不得私相授受、割让外人。」他补充:「地契可传子孙,但若绝嗣或无能力继续开拓,朝廷有权收回,另授他人。」
这个方案一出,石破天惊!